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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建设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信息资源中心编辑:发布日期:2020/05/28浏览量:1044

一、依据

(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公安部公通字[2007]43号。(https://wenku.baidu.com/view/11ebd38a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eb.html

(二)《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办法》,百度文库【2018.10.7】。(https://wenku.baidu.com/view/c077f584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9500517.html)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目的

加强校园网站建设管理,采用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充分发挥网站作用,确保校园网络安全,提升信息化服务教学、科研、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校园网站管理

()校园网站(校园网)分为校级网站(校园网主页)和二级网站。校园网站由信息资源中心负责平台建设与维护管理,校党政办和宣传部负责内容管理。各二级网站必须指定网站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网站建设、内容发布,指定网站信息员和运行维护员负责网站日常运作。

()校园网站管理应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办网谁管网”的原则,确保上网信息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学校权益。重要信息数据上网前由宣传部审核。定期检查、清理废弃域名及无效链接,防止盗链,严禁将校内IP地址租借给校外人员使用。所有校园网站域名必须在信息资源中心登记备案。

()网站信息员应具备良好政治思想觉悟和保密意识。熟悉学校管理制度和本单位各项业务。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运行维护员应具备良好政治思想觉悟和保密意识。具备计算机网络基本知识技能,熟悉网站业务。负责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为便于校内信息整合及信息安全管理,所有网站都须经信息资源中心技术检测和备案。对于不符合技术标准和存在信息安全隐患的部门主页或网站,信息资源中心有权先行断链或隔离。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校园网上开设以经营为目的网站。任何未经批准开放的网站,一经发现,将封闭网站,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四、校园网站使用

()学校宣传部负责审核和监督各单位在网上的各种信息内容建设,组织开展校园网主页各板块、栏目的审定和信息内容的检查工作。

()信息资源中心是校园网主页建设的技术支撑部门。负责校园网主页总体框架设计和技术支撑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主页信息安全和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各职能部门、分院(部)是校园网主页内容的具体建设部门,负责与本单位相关的校园网主页信息和服务内容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级网站由各单位负责建设,并负责网站的稳定运行和信息上传。信息资源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一个单位原则上只开通一个网站。

()二级网站必须接入到学院网站群平台,原则上不得租用或使用院校外服务器。每个单位在网站群系统中都有独立的管理账号,实名制登记。

()各单位二级网站入网、更新与改版,变更网站域名,网站系统管理员变动,应向宣传部和信息资源中心申报。

五、微信公众平台管理

()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共同管理的原则,由信息资源中心和各单位共同管理。

()信息资源中心是微信公众平台的技术支持部门,负责收集、处理微信公众平台技术性需求及问题,并做技术分析及开发;负责微信公众平台功能完善及系统升级;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的安全管理;负责用户及权限的分配管理,确保信息安全;负责微信公众平台相关程序、数据的备份工作;负责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数据的录入及技术培训。

()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实行审核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应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完整性。凡涉及商业秘密,不能公开的工作和经济信息一律不得发布。

()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技术手段,运用入侵检测、病毒查杀等方法,防止微信公众平台被攻击和非法篡改,确保微信公众平台安全运行。

六、附則

()本管理规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告实施,修正时亦同。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信息资源中心,此前的相关规定如与本管理规定发生矛盾,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