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一)《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办法》,百度文库【2018.10.7】。(https://wenku.baidu.com/view/c077f584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9500517.html)
(二)《宁波市信息化条例》,百度文库【2018.10.1】。(https://wenku.baidu.com/view/4d9744b7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9fa4a58.html)
(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二、目的
秉承“注重科学发展,加强宏观规划,规范项目建设,落实应用推广”理念,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管理委员会的组织
(一)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学校分管院长兼任,负责督导管理委员会各项工作。
(二)设副主任委员一名,由信息资源中心主任兼任,协助主任委员做好相关工作。
(三)设成员若干,由各院系负责人兼任,负责收集和传递师生对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落实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
(四)管理委员会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委员名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聘任。
(五)下设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设立在信息资源中心)负责秘书工作。
四、管理委员会的任务
(一)讨论学校信息化建设重大事项,对短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二)审议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提交校党委会审议。
(三)讨论适合学院具体情况的信息化建设模式。
(四)讨论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对信息化的应用需求。
(五)审议学校信息化重大项目的立项、建设标准、应用要求,以及验收审查和实施效果评价。
(六)讨论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应对意见。
(七)对信息资源中心的工作提出建议,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听取信息资源中心工作报告,审议信息资源中心工作计划,并向学校领导汇报。必要时主任委员(或委托副主任委员)可约请相关委员组织专题会议。
五、附則
(一)本设置要点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告实施,修正时亦同。
(二)本设置要点解释权归信息资源中心,此前的相关规定如与本设置要点发生矛盾,按本要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