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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资源中心“双师双能”教师认定实施细则公示(时间:2017.5.16-2017.5.18)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学校网站发布日期:2017/05/16浏览量:972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信息资源中心队伍建设,培育和建设一支稳定的理论基础扎实、创新意识强,融项目研发、技术维护、对外技术服务的专业信息化人才团队。根据学校《宁职院〔201717-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双能”教师认定办法(试行)》,结合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双师双能认定由部门操作实施,高水平双师双能教师的认定由总院人事处操作实施。

一、双师双能教师认定办法

(一)双师双能教师认定的申报标准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书育人工作。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较好的专业实践教学能力,教学业绩考核良好。

3、具备一定的专业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讲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

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

具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技能(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含行业特许资格证书)。

2)近五年中有2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工作经历(或实践经历),承担过除顶岗实习指导外的实践实训课程授课任务;

3)教师参加政府主管部门举办的技能大赛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比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须经教务处认定);

4)指导学生技能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须经教务处认定);

5)近五年主持过1项及以上应用项目研究,本人主持项目总经费到帐工科累计达到10万元,其他学科累计达到5万元,成果已被行业企业或相关部门使用,效益良好;

6)为学院主持开发信息系统或自制实验实训设备3项及以上,并被我校使用(需经使用部门认定);

7)获得软件著作权3项及以上,并至少有1项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8近五年中服从部门工作所需参加行业、专业新技术培训,培训总学时在42小时(7天)及以上,并将新技术应用到所从事工作;开发不少于2个信息系统(需经部门认定);

9近五年累计主持横向课题5项及以上,成果已被行业企业或相关部门使用,效益良好

(二)认定时间及程序

1、 根据实施细则,认定每年受理两次,一般为每年的5月和11月。

2、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应提前向本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宁职院"双师双能"教师认定表》,并提交证明材料。

3、部门组织双师认定评审小组进行认定,评审小组由部门主任、副主任、实训中心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意见,交由部门党政联席会审议,经公示后汇总至人事处备案。

通过资格认定的双师双能教师,授予学校双师双能教师资格证书,聘期为五年,每五年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继续聘任。考核的基本标准如下:

1)聘期内双师双能教师每年至少有半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

2)每5年至少有6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

3)聘期内达到双师双能教师认定的申报标准。

 

 

信息资源中心

201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