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网网站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规范校内网站域名的申请与使用,促进学院信息化工作健康发展,发挥现有网络效益,实现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保障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网网站是指依托校园网,向校内外用户发布信息,提供信息查询、下载、上传服务的网站。校园网网站分为院级网站和二级网站。院级网站是指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主页网站,二级网站包括学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信息管理与发布网站以及学院的各种专题性、学术性等网站。
第三条 未经学院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或“宁职院××”在公众网注册域名和开办网站。
第二章 校园网网站管理
第四条 校园网网站建设与管理,由信息资源中心统一领导,学院宣传部综合协调,资源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服务,各部门分工建设与管理,各部门相互协助,共建共管。
第五条 院内各独立建制的职能部门、学院、教学辅助单位、科研单位和群团组织等都应建设本单位部门网站,凡单位网站经校园网络IP地址链接的一律须使用以我院域名(webs.nbpt.edu.cn)为后缀的二级域名。
第六条 校园网各网站必须指定网站负责人。网站系统负责人由本单位(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全面负责本单位网站建设、网站内容发布,并指定网站信息员和运行维护员负责网站日常运行维护。如有人员变动请按本办法第三十一条执行。
第七条 网站信息员应具备良好政治思想觉悟和保密意识。熟悉学院的管理制度和本单位(部门)的各项业务。主要职责是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等信息内容的加工和处理。
第八条 网站维护员应具备良好政治觉悟和保密意识。具备计算机技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与系统相关的业务知识。主要职责是负责网站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九条 校园网各网站确保上网信息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学院权益。学院信息和数据上网前由学院宣传部审核。
第十条 校内各网站建设和管理应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办网谁管网”的原则定期检查、清理废弃域名及无效链接,防止盗链,严禁将校内IP地址租借给校外人员使用。凡使用校园网络资源的院内网站域名必须在学院信息资源中心登记备案,网站接入校园网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执行。
第十一条 为了便于校内信息整合以及信息安全管理,校园网各网站须经学院信息资源中心技术检测和备案。对于不符合技术标准和存在信息安全隐患的部门主页或网站,信息资源中心有权先行断链或隔离。
第十二条 未经学院批准,校属各单位(部门)或任何个人在校园网上不得开设以经营为目的的网站。
第十三条 任何未经批准开放的网站,一经发现,将封闭网站,并追究有关单位责任和领导的责任。
第三章 校园网主页
第十四条 学院宣传部负责审核和监督学院各部门在网上的各种信息内容建设,组织开展校园网主页各板块、栏目的审定和信息内容的检查工作。
第十五条 信息资源中心是校园网主页建设的技术支撑部门。负责校园网主页总体框架设计和技术支撑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主页信息安全和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 学院各职能部门、院(部)是校园网主页信息和内容的具体建设部门,需要指定一名领导分管与本单位相关的校园网主页信息和服务内容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校园网主页板块、栏目职责分工
学院办公室:校园公告,学院简介,学院领导,办学成果,大事记,学部院系,党政机构,直属单位,办公电话,院长信箱等栏目。
宣传部:学院导航,校园新闻,媒体看学院,宣传及主页各级链接审定。
人事处:人才引进,人才工程等。
学工部(招生就业办公室):宁职校友,学工在线,思源基金捐助热线,招生网,就业网。
教务处:顶岗实习平台,教学信息查询,教师服务平台。
科技与产学合作处:社会培训,技术服务,科研成果,对口支援,科研经费信息公开等。
组织部、统战部:党建工作网,群众路线网,网上党校等。
外事处(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国际交流,援外培训,来华留学等。
纪检监察处(审计中心):纪检监察等。
保卫处:应急预案。
图书馆:图书馆简介,书目系统,信息咨询,电子资源。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会计核算中心:网上缴费平台。
团委、后勤服务中心、公共教学部:团旗飘飘,1890服务中心,心理健康等。
信息资源中心:院级专题网站建设和主页网站安全稳定运行和信息内容的上传。
第四章 校园网二级网站
第十八条 各二级网站建设由各单位(部门)负责建设,信息资源中心服务页面设计和程序整合。
第十九条 一个单位原则上只开通一个网站,如需开通多个网站,须报宣传部审批。
第二十条 二级网站板块、栏目和链接的基本要求
(1) 必须有与校园网主页的链接,链接位置要醒目;
(2)规范使用学院院名、校徽等标识,不得擅自修改。使用位置应该醒目,确保其规范、庄重。
(3)必须有单位(部门)、学院概况、组织机构,领导信箱、办事流程、监督投诉,网上咨询等。
第二十一条 建立二级网站的接入校园网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执行。
第二十二条 二级网站必须接入到学院网站群平台,原则上不得租用或使用院校外服务器,有特殊情况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原因,并上报学院审批。
第二十三条 每个单位在网站群系统中都有独立的管理账号,管理账号可以多个,以实名制登记,如管理员变更原账号将删除或者禁用,严禁账号转借他人使用。
第二十四条 各二级网站由各单位(部门)负责各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和信息内容的上传。确保上网信息内容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损害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权益。
第二十五条 每个单位可为主页申请一个形如X.webs.nbpt.edu.cn的二级域名。二级域名原则上以本单位名称的拼音缩写命名,名称如有重复,由信息资源中心与单位协商另行命名。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申请的二级域名只能本单位(部门)使用,不得租借给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使用。域名申请成功后,各单位需对自己域名下的子域以及链接内容负责。单位撤销的,由信息资源中心根据学院的通知收回该单位的二级域名。院内二级域名的申请成功或注销成功的都需在信息资源中心备案。
第二十七条 二级网站原则上不得开办BBS电子公告服务及聊天栏目,确因工作需要拟开办此类服务的,须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向学院宣传部办理专项申请和审批手续。
第五章 校园网网站运行
第二十八条 网站系统入网、更新与改版申办工作流程
(一)在网上OA流程中申请填写《网站新建、改版》流程。
(二)学院宣传部审核人员的资格、网站内容、网站资料等。
(三)信息资源中心审核网站维护人资格、网站基础技术,网站资料等。
(四)信息资源中心协助办理网站入网,网站资料备案。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部门变更部门网站域名申办工作流程
(一)在网上OA流程中申请填写《校园网网站域名变更申请》流程。
(二)信息资源中心审核、办理和备案。
第三十条 网站系统管理员变动申办工作流程
(一)在网上OA流程中申请填写《网站系统管理员变动申请》。
(二)学院宣传部审核人员资格,交接资料。
(三)信息资源中心审核系统维护人员的技能和交接资料和备案。
第三十一条 网站系统新建和改版规定
(一)各部门和分院网站改版或者新建需要提前2-3个月进行计划和报备申请,以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制作和策划。
(二)由于技术方面限制,校内新建和改版网站的内容只能以最基础的为准,内容包含基本的网站框架,基本的功能架构,如有需要特殊的功能和架构网站群可能无法满足要求(如留言板,互动交流信息,动画交互等都属于特殊功能和架构的范畴)。
(三)因为人员有限,所以网站建设和改版的周期一般在15-30天,上述时间为从网站调研到最后上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急制作的,需要和本中心协商确定。如遇到同期间有其他网站正在制作的,需等到上一个网站制作完毕后才能开始。则相应的制作时间需要延长。
(四)如各部门和分院对网站确实有更高要求的也可以委托校外或者专业的人士制作,最终交与中心的格式为Html静态页面格式,其中包含完整的CSS样式表和图片,可以在静态下完整的浏览。本中心接到文件后将会和网站群系统整合,整合的时间一般在7-15天,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自网站新建或改版之日起,一年内如无特殊情况各单位不得提出再次改版要求,更新内容除外。网站的新建和改版时间根据登记的时间为准。
第六章 管理与考核
第三十三条 网站实行季度与年度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每年由校园网站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对学院网站和各单位二级网站进行考核,学院主页内容放在相应归口单位二级网站中考评。年度考核由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组成,各占50%。对于考评优秀(前5名)的网站给予一定奖励,网站考核结果在信息公告网公布。。
第三十四条 部门网页建设与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暂定)详见附件2。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学院授权信息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信息资源中心
二0一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