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房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计算机房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安全,服务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特制订本办法:
一、机房有专人管理。负责安全、卫生和机房的使用及设备的管理等整体工作,主要包括:
(1)上课时提前十五分钟将机房门打开,维持上机秩序,课后关好机房电、门、窗;
(2)认真填写上机登记或仪器设备使用登记;
(3)保持机房内的整洁卫生、负责机房安全、防火、防盗工作,经常检查机房电、门、窗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或报告;
(4)负责机房的财产管理,对机房财产要做到有帐可查,有据可依,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或报告;
(5) 负责机房计算机软、硬件的维护工作。
二、机房的设备管理。加强机房硬件设备和软件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管理,做好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适时编制设备更新计划,提出配件的购置意见,保持设备的完好率,以保证学院的教学任务和学生的上机实践任务的完成。
三、如计算机硬件或软件出现故障或发现病毒,机房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机房负责人报告。
四、上机实验课应严格按教务处课表安排进行,并进行登记;指导老师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机房,除指导学生上机外,还应协助机房管理人员维护好上机秩序,上课期间,指导老师不得离开学生所在机房,严禁从事与教学不相关的活动。
五、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不得上机房操作。
六、不准拷贝任何外单位的软盘,禁止学生拆装电脑部件。
七、必须保持机房整齐清洁,不准在机房内存放其他用品和什物,每周大扫除一到二次。
八、如发现机房有失窃情况或其他可疑迹象,应及时向机房负责人报告。
九、要妥善保管好设备的保修卡、维修单、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和备用件、消耗件等材料。
十、机房管理人员每天根据各机房上机情况,在机房上机日志上记录有关内容。
十一、机房工作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向接任人员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信息资源中心
二0一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