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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机房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信息资源中心编辑:发布日期:2020/05/28浏览量:536

一、依据

(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公安部公通字[2007]43号。(https://wenku.baidu.com/view/11ebd38a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eb.html

(二)《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办法》,百度文库【2018.10.7】。(https://wenku.baidu.com/view/c077f584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9500517.html)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目的

加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数据中心机房(以下简称机房)管理,规范机房使用,维护数据安全,充分发挥数据中心作用,确保机房内所有设备(包括主机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的正常运转。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数据中心机房由信息资源中心负责管理。

三、机房出入管理

()机房是重要的数据和服务的中心,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机房使用门禁卡管理,门禁卡发放范围:机房运行维护人员、网络管理员、相关系统运行技术人员。相关人员需要机房门禁卡的,须向信息资源中心申请。门禁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立即上报信息资源中心。机房门禁系统的访问记录应存入磁盘不得删除,每隔三个月对所有的门禁系统数据进行离线存储。

()校外人员确需进入机房的,须经信息资源中心负责人批准,在值班人员陪同下进入。任何人员进入机房均须登记。

()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人员应自觉遵守机房管理规定,服从机房值班人员管理,出入应更换鞋套,保持安静,工作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四、机房设备管理

()机房管理人员应对机房内设备做好登记,记录现有设备的型号、配置、位置、状态等信息,以便跟踪设备变化。

()机房管理人员对机房设备的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非机房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机房设备进行操作。

()机房内的供电系统、消防系统、机房监控系统、空调系统等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机房内主机等设备的维修,必须做好故障维修登记。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搬运必须通过信息资源中心负责人审批。

五、机房值班管理

信息资源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对机房进行值班和巡检。值班人员应做好每日的系统运行、机房安全工作,检查空调、UPS、温湿度、消防等,做好日常巡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六、安全防护与环境卫生

()机房应保持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温度、湿度等环境要求,安装温湿度报警设施,对运行环境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进行监测并预警。这些要求包括但不局限于:安装24小时不间断空调系统;安装湿度和温度显示装置;安装烟雾感应探测器和温度感应探测器;安装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配备手动灭火器。机房管理人员应每月检查各预警系统,确保在发现问题时能及时预警。

()机房应列为要害和重点防火部位,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应安装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报警设备以及消防器材,机房工作人员要熟悉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定期检查更换。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灭火。

()机房应配备不间断电力供应(UPS),确保有足够的后备电力支持正常的系统应急操作,每半年对现有的不间断电力供应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更新。机房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它电气设备总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与步骤。每半年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机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机房进行打扫、除尘,保证机房内环境、设备的清洁。机房内不得堆放杂物。

七、附則

()本管理规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告实施,修正时亦同。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信息资源中心,此前的相关规定如与本管理规定发生矛盾,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