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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管理委员会设置要点

发布单位:信息资源中心编辑:发布日期:2020/05/28浏览量:543

一、依据

(一)《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实施办法》,百度文库【2018.10.7】。(https://wenku.baidu.com/view/c077f584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9500517.html)

(二)《宁波市信息化条例》,百度文库【2018.10.1】。(https://wenku.baidu.com/view/4d9744b7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9fa4a58.html)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目的

秉承“注重科学发展,加强宏观规划,规范项目建设,落实应用推广”理念,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三、管理委员会的组织

()设主任委员一名学校分管院长兼任负责督导管理委员会各项工作。

()设副主任委员一名信息资源中心主任兼任协助主任委员做好相关工作

()设成员若干由各院系负责人兼任负责收集和传递师生对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落实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

()管理委员会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委员名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聘任。

()下设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设立在信息资源中心)负责秘书工作。

四、管理委员会的任务

()讨论学校信息化建设重大事项,对短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审议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提交校党委会审议。

()讨论适合学院具体情况的信息化建设模式。

()讨论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对信息化的应用需求。

()审议学校信息化重大项目的立项、建设标准、应用要求,以及验收审查和实施效果评价。

()讨论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应对意见。

()对信息资源中心的工作提出建议,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听取信息资源中心工作报告,审议信息资源中心工作计划,并向学校领导汇报。必要时主任委员(或委托副主任委员)可约请相关委员组织专题会议。

五、附則

()本设置要点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告实施,修正时亦同。

()本设置要点解释权归信息资源中心,此前的相关规定如与本设置要点发生矛盾,按本要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