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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资源中心固定资产(设备)、耗材入(出)库办理流程

发布单位:信息资源中心编辑:发布日期:2018/12/17浏览量:889



 根据学校资产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固定资产(设备)、耗材入(出)库及领用手续,强化对中心资产使用监控,提高中心资产使用效益,经中心讨论决定制定相关办理流程。

  1. 固定资产(设备)入(出)库办理流程

(一)、固定资产(设备)指单价1000元以上的物品,经办人(采购人)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资产验收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至少3人),再由分院(部)二级资产管理员审核签字。

(二)、经办人(采购人)到学院资产办陈赛红地方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三)、经办人(采购人)完成资产入库后,凭入库单经中心主任在报销单上签字后,到学院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四)、报销完成后对固定资产(设备)需要领用的,填写《信息资源中心设备领用登记表》,经领用人签名、部门审批人签名、物品保管员签名、中心主任签名后,由物品保管员将领用物品移交给领用人。

二、耗材入(出)库办理流程

(一)、耗材指单价1000元以下的物品,经办人(采购人)登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耗材管理系统完成耗材入库填单,并打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实验(训)课教学用耗材入库单》,由经办人(采购人)签字及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二)、经办人(采购人)凭入库单,由部门资产保管员对入库物品进行清点无误后,并在入库单上签字。

(三)、经办人(采购人)凭入库单,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到学院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四)、报销完成后对耗材需要领用的,填写《信息资源中心耗材领用登记表》,经领用人签名、部门审批人签名、物品保管员签名、中心主任签名后,由物品保管员将领用物品移交给领用人。

(五)、物品保管员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耗材管理系统上完成对领用的耗材出库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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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7